武汉华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狮子山泉纯净水厂水处理维保与零部件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NCG2019122001330
(二)项目名称:狮子山泉纯净水厂水处理维保与零部件采购
(三)采购预算:28.2万元(超过预算报价为无效响应)。
(四)项目内容及总体要求:
本次水处理维保主要更换石英砂和活性炭及反渗透膜,物料质量及安装调试将直接关系到今后出产纯净水的品质,因此项目完工后必须达到以下两个基本要求:
1.项目完工以后我方将所生产的桶装纯净水送食药局相关部门检测,相关指标必须符合GB19298--2014标准,
2.项目完工后,二级反渗透标准(水温25℃)产量不得低于15吨/小时(安装调试中不得随意调整控制系统参数,尤其不允许通过调高控制系统参数来达到增产,我方技术人员将监督安装调试过程,如确需调整参数必须经我方技术人员沟通同意后方可进行)。
3.在此希望中标方诚信务实,精心组织,派出精干技术人员,制定详细施工方案,组织严谨施工,争取使项目完成效果达到甚至超过原厂(广州达意隆)水准。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商谈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 磋商人是在国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以发布公告之前的营业执照时间为准),且在武汉注册三年以上优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合作单位中有良好信誉,无不良诚信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事生产制造桶装水机械及水处理设备,或者专门做水处理维保的武汉供应商优先。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司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保缴纳的证明;
6.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或服务商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按报名顺序)参加投标,提供授权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1月3日至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竹苑食堂三楼314办公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文件送达及商谈地点、时间
(一)地点:华中农业大学竹苑食堂316会议室(详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
(二)时间:2020年1月13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0年1月3 日-2020年1月8 日共 6个日历天。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华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
联 系 人:柳老师
电 话:027-8728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