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工作,加强食品原材料安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就饮食大宗物资供应商遴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饮食大宗物资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内容:大米、面粉、杂粮、食用油、鲜猪肉、冻品(含冻猪、冻禽、冻半成品等)、蛋品、鲜禽、干调、蔬菜、粉面(热干面、米粉)、淡水鱼、鲜牛羊肉13类。(详见附表1)
三、主要技术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相关要求。
四、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6月10日(08:00——11:40,14:30——18:00),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五、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国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及“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证书、动物防疫合格证等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3. 具有相应资质的大宗物资生产厂家或有规模的养殖(种植)户、一级代理批发商、合作社。
4. 所供大宗物资质量符合我校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或补货及时性、货源储备量等)满足我方需要。所提供货物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具有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在武汉或周边城市有服务网点,有实体门面、基地或生产加工厂等地点,有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车辆,能够保证物品质量、供货及时、服务快捷;具有不少于2年为高校配送物资经验和湖北省高校农校对接基地的单位优先。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包含所有供货品类信息明细的正规发票,且能对公账务往来。
8.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近3年内在中国企业诚信网上无不良记录;在供货单位中有良好信誉、综合评价优秀,无不良供货诚信记录等。
六、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包含以下(但不限于):
1.打印版供应商投标报名表;(详见附表2)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的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证书和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最新检测(验)报告(单)的复印件;
3. 荤食产品必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
4. 代理商另需出具生产厂家所有资质及授权委托书;
5.近年销售业绩、产品质量及经营管理概况等企业宣传资料;
6. 近2年与高校或同类企业合作供货明细、结账单据和财务规定的正规发票信息等证明材料;
7. 厂家或有规模的养殖(种植)户、一级代理批发商、合作社等企业实力证明材料:包含厂家实际授权等级、生产条件及生产规模、生产或代理品牌行业认可度、产品检测及分拣条件、蔬菜及禽、蛋种植养殖基地属性及规模、冷藏保鲜设施及仓储条件、物流配送及临时补货能力、服务网点、实体门面等;
8. 有保障全面、操作性强,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供货应急预案;
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且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之内。
10. 资格预审资料封装:资格预审资料需递交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正本与副本有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使用A4纸复印材料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注明“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饮食大宗物资供应商遴选资格预审文件”字样,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七、资格预审流程:
1.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载明的报名资格及资格预审条件要求,在截止时间前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概不受理。
2. 招标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下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单位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3. 招标人组织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见附表3)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一个投标人仅允许参与与其经营范围一致的两个投标项目内容,并保证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九、报名地点:华中农业大学竹苑食堂三楼304室。
联系人及电话:
何老师、万老师 027—87280928
张老师 027—87280665
柳老师 027—87280800
附表1:投标品类的基本要求表
附表2:供应商投标报名表
附表3:供应商现场考察表
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