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物资采购与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对“华中农业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学术共享空间(原学校煤气站室内外)”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商务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商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NCG2019112001225
(二)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学术共享空间(原学校煤气站室内外)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商遴选
(三)采购预算: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规划设计对原有学校煤气站老房进行保护和改造、扩建,打造一个具有学校历史气息、浓厚学术交流碰撞、现代游憩商业功能的场所,并结合学校的西苑西北片区景观环境改造和生态绿化修复,建设独具学校特色的人文景观花园,构筑学校校友之家、学子之家。设计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分析;发展建议;历史建筑改造建议;总体规划布局建议;钢结构设计、机电设计、消防设计、室内空间设计、软装设计、建筑环境艺术照明设计、景观设计等,向采购方提供规范的设计文件(含文本文件和电子文件)。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经营许可: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至少具备以下一项资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二级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100-2000㎡及以上规模商业设计、服务体类物业装饰装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及诚信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服务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商谈的服务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商谈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竹苑食堂三楼314办公室。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文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文件送达及商谈地点、时间
(一)地点:华中农业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底层职工活动室(详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
(二)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共5日。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中农业大学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
联 系 人:柳老师
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