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下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发〔2015〕207号)文件和《关于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发〔2015〕51号)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现将集团2015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与原则
通过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检查集团职工本年度完成岗位任务的质量与数量,客观评价职工的履岗状态和工作表现,激励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年度考核坚持尊重客观规律,恪守科学精神,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基本内容
(一)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等方面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廉,主要考核管理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核根据不同岗位特点,确定相应重点:
1.管理岗位:重在考核政策水平、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履职情况、管理与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2.工勤技能岗位:重在考核劳动态度、劳动纪律、服务态度、操作技能,以及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
(二)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思想政治建设主要考核政治方向、全局观念、理论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领导能力主要考核科学谋划、科学决策、驾驭全局、开拓进取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单位在党的建设、经营拓展、管理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考核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事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对象
(一)学校在编职工。
(二)2-3级岗引进人才。
四、基本程序
(一)依照岗位职责进行个人总结,学校在编职工登陆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网址hr.hzau.edu.cn),如实填写并网上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引进人才如实填写《华中农业大学后勤集团引进人才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各单位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班子所有成员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三)集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下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在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会议上述职述廉,接受测评。
(四)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和考核表交集团人力资源部。
(五)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集团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人力资源部将集团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结果反馈至各单位,并报送学校人事处审批、备案,《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交学校人事处存入个人档案。
五、优秀指标分配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优秀”等次的人数为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4%。对优秀指标达不到1个的单位,采取逐年累加方式确定优秀指标,优秀等次应统筹兼顾不同岗位人员。
1.四级岗及以下职级人员“优秀”指标分配如下:
单位
|
优秀指标
|
机关
|
1
|
饮食
|
5
|
国交
|
1
|
商贸
|
1
|
修建
|
1
|
物业
|
2
|
绿保
|
1
|
宿管
|
4
|
交通
|
1
|
华业
|
1
|
合计
|
18
|
2.中层管理人员(2-3级岗)“优秀”指标为中层管理人员总数的14%。
六、时间安排
(一)2016年1月4日,召开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布置考核工作。
(二)2016年1月7日前,各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使大家进一步明确考评的原则、内容及程序,按照“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加大考核的透明度,完成本单位的考核、评先工作。各单位将考核时间提前2天告知集团人力资源部。
(三)2016年1月10日前,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和《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和《华中农业大学后勤集团引进人才年度考核登记表》交集团人力资源部。
(四)2016年1月12日前,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和职工代表会议上述职述廉,接受测评。
(五)2016年1月13日前,集团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被考核对象的考核等次。
(六)2016年1月14日前,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被考核对象,由本人签字。
(七)2016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将反馈考核对象签名表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七、考核结果使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职工岗位聘任、奖惩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主要依据。
1.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在编职工,从次年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学校在编职工,不予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且下一年的岗位津贴按照60%发放。
3.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核的职工,不予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且下一年的津贴、绩效等按相关规定扣发。
(二)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挂钩。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考核要求、优秀指标向本单位职工公开,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接受职工评议监督,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到每一位职工,由职工本人签名;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审核每位职工提交的年度考核表。
(二)年度考核应综合考虑日常考勤、岗位责任制考评、同行与服务对象评价等因素,对职工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确定考核等次。
(三)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全年旷工5天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经教育不改正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2.缺乏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3.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受到记过处分者,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者,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四)每位职工于2016年1月9日前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并生成年度考核表,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在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将个人考核结果与《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一并交集团人力资源部。
华中农业大学后勤集团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