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凝聚女职工力量,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深入推动女职工素质提升,激励广大女职工在后勤事业发展中进一步发挥“半边天”的优势和作用,经集团工会研究,决定开展后勤集团第一届先进女职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推荐名额
(一)全集团拟评选“先进女职工”10-20名。
(二)在岗女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在岗女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学校和集团制定的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表现突出,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三)热忱奉献、团结互助,积极参加学校和集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在职工中享有良好声誉。
(四)在集团工作三年及以上工作年限的在岗女职工。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各单位自行推荐候选人,于3月3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报集团行政与监察部(集团318室,电话:87282015,联系人:姜莹)。逾期未报,视作自行放弃。
(二)评审。集团工会组织评审。
(三)表彰。201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
四、评选要求
各中心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职工意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培育树立女职工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职工创造新业绩的积极性、主动性。
附件:后勤集团第一届先进女职工申报表
后勤集团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