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物资采购与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对“华中农业大学桃园食堂一楼装修改造设计服务商遴选”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商务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与商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NCG2019112101229
(二)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桃园食堂一楼装修改造设计服务商遴选
(三)采购预算:8.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餐厅设计方案要求结合现代高等教育的特点和华中农业大学的人文底蕴,体现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功能,将餐厅建设成为集就餐、休闲、学习、交流于一体的多功能场所;功能区域设计要求分区域进行设计,设置风味售卖档口,配置售卖区、烹饪区、加工区、存储区、就餐区,严格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要求合理布局,便于操作;设计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分析、发展建议、总体规划布局建议、机电设计、消防设计、室内空间设计、软装设计、建筑环境艺术照明设计等,向采购方提供规范的设计文件(含文本文件和电子文件)。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经营许可: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至少具备以下一项资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二级级资质;有效期内的建筑(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2000㎡及以上规模商业设计、服务体类物业装饰装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及诚信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服务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商谈的服务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商谈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30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竹苑食堂三楼314办公室。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文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设计资质及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文件送达及商谈地点、时间
(一)地点: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第三会议室(详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竹苑食堂三楼)
(二)时间:2020年1月6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共8日。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中农业大学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
联 系 人:柳老师
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