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4月8日(星期日)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
三、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4月28日(星期六)上4月30日(星期一)的课。
四、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9月29日(星期六)上10月4日(星期四)的课、9月30日(星期日)上10月5日(星期五)的课。
寒暑假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放假及调休期间,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值班,特别要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安全教育、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和谐。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