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财资【2022】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项目竞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遴选
2. 项目编号:HNCG2023050400196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校内公务用车租赁采购预算管理费提取比例为18%-23%,据实结算。
5. 项目限价:校内公务用车租赁采购预算管理费提取比例18%≦x≦23%。
6. 遴选供应商:2家
7.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采购校内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3年。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华中农业大学竹苑食堂三楼315办公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文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磋商费用
按规定递交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服务商承担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对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文件送达及磋商地点、时间
(一)地点:华中农业大学竹苑食堂316会议室(详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
(二)时间:2023年6月8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华中农业大学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
联 系 人:柳老师
电 话:027-87280800
八、采购人账户信息
户 名:华中农业大学
开 户 行:汉口银行华农支行
账 号:016020120120000016
附件:报名表
项目报名表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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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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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上的供应商一致)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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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包号(项目分包时填写) |
(填写报名包号,变更或放弃包号请来函告知,放弃磋商请来函告知) |
授权代表 |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变更请来函告知。 |
授权代表手机 |
(填写联系人手机) 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
授权代表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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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电子邮箱/QQ |
(填写联系人邮箱) 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