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拟对机动车柴油采购项目进行商务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NCG2025041100165
2.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机动车柴油采购
3.采购货品与预算:采购货品为0#柴油,年总预算为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元整(¥196000.00),包含柴油运费、人工费及相关税费等费用。
4.项目有效期:3年,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
5.项目内容及需求:
根据采购单位的采购单价报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价 (含税价) | 税率 |
1 | 柴油 | 国标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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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商谈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以发布公告之前的营业执照时间为准)。
3.具有柴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对于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提供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相关材料(如果供应商没有运输资质,需要提供与有运输资质的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或协议)。
7.货物运输司机需要提供危险化学品的操作证和驾驶证。
8.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商务商谈的还须提供制造商或服务商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授权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商谈。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商谈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项目要求及说明
1.管理负责人:参与商谈的供应商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我校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机动车柴油采购项目对接。
2.签订合同:根据商谈内容签订合同。
3.交货与验收
验收依据: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商谈文件要求、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等为验收依据。
4.结算方式:货品到货且安装验收完成后,由供应商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专票),10天内支付100%的货品金额。
5.供应商必须遵守学校及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否则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货物标准及报价要求:
1.货物质量要求均按国标 GB19147-2009(国 5 标准)执行,并满足机动车部车辆使用要求。
2.供应商需提供货物《质量检验报告》随货同行。
3.货品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如发现参加商谈的供应商的报价有低于成本报价等不正当竞争方式的,采购人将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否则将视为不正当竞争,并被取消其响应资格。
五、商谈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竹苑食堂三楼314办公室。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商谈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文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4)以上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六、文件送达及商谈地点、时间
(一)地点: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第三会议室(详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竹苑食堂三楼)
(二)时间:2025年5月14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027—87281806
采 购 人: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
联 系 人:程老师
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