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消防设施及器材购置与维修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将以商务谈判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消防设施及器材购置与维修服务供应商遴选
2.项目地点:华中农业大学校内
3.项目编号:HNCG2025052100294
4.服务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
5.服务内容: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所需消防器材的购置及维保服务
6.采购预算(含税价):人民币8万元/年。
项目内容 | 预估种类 | 拟选取供应商家数 | 年预估数量 | 年预算金额 |
后保部所需消防设施及器材购置与维修服务 | 约21种 | 1 | 若干 | 8万元 |
(注:上表所列种类和金额为预估值,由于消防设施及器材购置与维修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因此,项目结算以经双方确认的实际业务发生额为准。)
7.报价要求:
供应商按照配送到位含税价报价,即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制造、储存、包装、运输、装卸、二次搬运、损耗、人员、税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报单价,金额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如10.05元。
8.供应商送货及维修服务要求:
(1)由乙方提供、更换、安装的消防设施、器材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个小时内,免费派人上门无条件予以修理或退换,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质保期满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个小时内,派人上门维修。
(2)应急报修或新购项目,两小时内响应;小型故障项目,24小时内完成维修;大中型故障项目,48小时内完成维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参加本次商谈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商谈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提供商谈内容相应的技术、设备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按报名顺序只接受一个供应商参与商谈。
7.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本项目维保的人员应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方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商谈文件
1.报名及获取商谈文件的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竹苑三楼314室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27—87281806
2.报名及领取商谈文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或者下属分支机构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1份。
3.商谈费用
供应商在商谈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不论其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商谈人不作任何补偿。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商谈地点
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 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竹苑食堂三楼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在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和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网站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