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国有资产使用与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华中农业大学2025年部分经营性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和自然人参与投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中农业大学2025年部分经营性房屋公开招租项目(二)
二、项目编号
HNHBSC-ZL-2025002
三、项目地点详解
华中农业大学校内
四、招租内容
本次招租共有16处房屋,具体详见下表:
编号 | 门点详细地址 | 面积(㎡) | 经营业态 | 租赁期限 |
1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一楼101)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2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一楼102)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3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一楼103)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4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一楼104)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5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一楼105)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6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一楼106)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7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一楼107)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8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一楼108)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9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三楼304)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10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三楼306)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11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三楼307)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12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三楼309)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13 | 城乡规划设计院(三楼311) | 16 | 商务办公 | 五年 |
14 | 车队附楼201 | 18 | 商业服务 | 五年 |
15 | 国交三号楼-28(32号) | 20 | 商业服务 | 五年 |
16 | 第三综合实验室 | 33.18 | 咖啡茶饮服务 | 五年 |
五、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有效期内且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的企业单位。
(二)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无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提供有效身份证。
(三)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附上营业执照为竞租附件)和经营经验,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我校原承租户提供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原承租户是指本项目房屋内与我校签订租赁合同的商户);非我校原承租户须提供相关经营经历的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且合同、证照、身份证要相符。
(四)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信用中国”“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的下载件)。
(五)独立经营,不接受联合竞租,不得转租或转包其他单位经营,不得跨门店、跨范围经营;
(六)符合上述条件的投租人应承担商谈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6月26日--2024年7月3日(不含双休日),上午 8 :30 至11:40下午15:00--17:00
(二)地点:华中农业大学梧桐路步行街市场管理办公室201室(紫燕百味鸡楼上)
(三)联系电话:027-87287257
项目用户联系人:陈老师
七、招租文件获取
(一)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非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含资格审查)。
(二)领取银行缴款单,缴纳投租保证金;
(三)凭银行缴款单原件领取招租文件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租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8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5年7月8日下午14:35--结束(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华中农业大学产业东楼301会议室
(四)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投租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开标会议。
(五)开标会议:投租人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租视为放弃。
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