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物资采购与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对“华中农业大学西北门周边及博园食堂东侧环境改造—垃圾设备购置(垃圾箱)”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商务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商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NCG2019110801174
(二)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西北门周边及博园食堂东侧环境改造—垃圾设备购置(垃圾箱)
(三)采购预算:1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箱体容积(m³) |
3 |
外形尺寸(mm) |
2400×1500×1000 |
垃圾装载量(Kg) |
600-900 |
材质 |
不锈钢 |
钢材厚度(mm) |
1.5 |
投料门数量 |
2 |
投料门尺寸(mm) |
800×400 |
尾门锁紧 |
手动安全锁扣 |
尾门密封 |
橡胶密封条 |
密封条寿命 |
6个月 |
质保期:整箱一年,密封条6个月。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商谈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具有垃圾站维修资质,提供近2年经营业绩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服务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商谈的服务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商谈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竹苑食堂三楼314办公室。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文件送达及商谈地点、时间
(一)地点:华中农业大学竹苑食堂316会议室(详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
(二)时间:2019年12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共5日。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中农业大学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特1号
联 系 人:柳老师
电 话:027-87280800
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