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将寒假放假及寒假前后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农历腊月十四,星期六)至 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三,星期六),2月21日(农历正月十四,星期日)到校报到, 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一)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十八,星期三)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三),2月18日(农历正月十一,星期四)上班。
3.后勤保障、经营服务单位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安排职工休假。
二、放假前后的有关工作
1.组织好学生的期末考试和成绩管理,做好新学期的教学安排。组织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阅卷工作,做好特殊类型的招生工作。
2.做好年度考核、年终总结工作。
3.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
4.做好年终财务决算、财务预算等基础性工作。
5.做好有关科研项目的准备和申报工作。
6.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7.组织好春节前的各项慰问活动。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冬季和春节期间的活动,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8.安排好学生放假前和寒假留校学生、外国留学生的生活,关心特困生的生活情况。利用假期做好毕业生就业的组织、推荐等工作。组织安排好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
9.组织好教学、科研、生活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工作,做好校园基建、环境绿化建设等工作。
10.认真谋划好2016年工作,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的全面检查,要切实抓好防火、防盗工作,强化校园消防安全,认真做好科技保密和网络自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
2.强化仪器设备的管理。凡假期中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关电、关水、关气,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使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管理,做好来往人员的登记工作。
4.做好寒假值班工作。各学院要在1月22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电话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学校行政楼值班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工作,为教学科研、学生学习提供坚实保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切实安排好寒假前后的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在风清气正、欢乐祥和、平安幸福的氛围下度假过节。
学校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