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保部各位职工:
依据《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的通知,符合规定的情形需办理年度汇算进行退税或补税。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于2021年3月1日开通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功能,申报截止日期是2021年6月30日。请大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报,参照附件完成汇算清缴。如有疑问,可查看“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热点问题或咨询财务室,联系电话:87280291,联系人:王铭。
附件1: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附件2:年度汇算的内容有哪些?
附件3:如何在个税APP上完成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附件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南。
财务室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