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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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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21年度后保部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点击次数:

     

    各中心(室)、幼儿园: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传递、弘扬学校及后保部的好声音和正能量,根据《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新闻宣传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21年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后保部各二级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1.符合条件的单位(综合事务办公室作为1个单位整体申报),均可参评“新闻宣传先进集体”,整体评选先进集体若干个;

    2.每单位可推荐1-2人申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后保部依照《办法》组织评审,整体统筹、择优表彰若干名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报道原则,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捕捉、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

    2.勇于创新宣传的形式载体(不限于常规的新闻稿件、宣传稿件等,还可包括参与短视频、纪录片制作,对外文艺汇演、舞台表演等新形式、新媒介、新渠道),在网站建设、新媒体运用、新技术创新,以及新闻宣传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积极组织策划或主动撰写新闻报道,及时充分展示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在校内外媒体发表新闻报道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4.新闻作品、文艺作品质量高,产生良好影响力,对宣传学校、后保部,挖掘、宣传好人好事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5.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和重大责任差错。

    四、材料提交

    1.所有稿件、支撑材料等统计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为减轻工作量,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材料不穿靴戴帽,请尽量言简意赅、填写干货。

    3.纸质材料经各单位领导签字后,于2021年1月10日(周一)下班前,报后保部办公室318室,联系人:张胜,电话:87282004。电子版发送邮箱: 285386218@qq.com。

    五、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形式报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中的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后保部集中组织评审集中评选并予以表彰。

    附件:1.《后保部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后保部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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