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室、园):
临近岁末年初,用火用电量大,消防安全风险增加,为做好相关工作,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于2023年1月5日发出了《关于做好校园冬春火灾防控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并就该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领会,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面临的风险时刻保持敬畏和警惕,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不因寒假来临、值班轮班、人员减少等不利因素导致安全工作有放松和疏漏。
二、对照通知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工作方案。根据通知要求的五大任务——节前安全检查、假期安全管理、火源电源气源等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宣传教育、消防设施普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将目标和要求动员到位,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任务和措施层层分解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效果到位。
三、加强安全值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落实各层级管理人员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遇到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启动应急程序,准确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除应急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外,还要做好以下两项信息反馈与报送:
1. 2023年2月3日前,将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活动有关图片、文字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95351527@qq.com邮箱。联系人:程熙,18995524528。
2. 2023年2月16日前,将“建筑及消防设施普查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95351527@qq.com邮箱,纸质版经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安全与监管办公室。联系人:程熙,18995524528。
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
2023年1月6日
附件:
1.《关于做好校园冬春火灾防控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安部2023.1.5)
2.《消防设施普查工作方案》(建安部2023.1.5)
3.《建筑及消防设施普查信息统计表》(建安部2023.1.5)